娶亲属妻妾凡娶同宗无服之亲及无服亲之妻者,各杖一百。若娶缌麻亲之妻及舅甥妻,各杖六十,徒一年;小功以上,各以奸论。其出及改嫁而者,各杖八十。○若收父祖妾及伯叔毋者,各斩。若兄亡收嫂,弟亡收弟妇者,各绞。○妾各减二等。月。若娶同宗缌麻以上姑侄姊妹者,亦各以奸论,〇并离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