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大明律
刑律 · 卷20 斗殴
佐职统属殴长官
大明律 · 集思阁
佐职统属殴长官凡本衙门首领官及所统属官殴伤长官者,各减吏卒欧伤长官二等。佐贰殴长官者,又各减二等。减罪轻者,加凡斗笃疾者绞,死者暂。
← 上一篇
下一篇 →
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