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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例律 · 卷1 名例律
公事失错
大明律 · 集思阁
公事失错凡公事失错,自觉举者免罪。其同僚官吏应连坐者,一人自觉举余人。其断罪失错,已行论决者,不用此律。其官从书𮃛程应连坐者,一人自觉举,余人亦免罪。若主典举者,并减二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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