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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例律 · 卷1 名例律
流四家属
大明律 · 集思阁
流四家属凡犯流者,妻妾从之,父祖子孙欲随者,听迁徙安置人,家口亦准此。
若流徙人身死,家口虽经附籍,愿还乡者放还。其谋反逆叛及造畜蛊毒,若采生拆割人,杀一家三人,会赦犹流者,家口不在听还之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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