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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律 · 卷7 仓库
私借钱粮
大明律 · 集思阁
私借钱粮凡监临主守将孙官钱粮等物私自借用,或转借与人者,虽有天字,并计惑,以监守自盗论。其非监守之人借者,以常人盗仓库钱粮论。○若将物件抵换官物者,罪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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