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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律 · 卷14 军政
公侯私役官军
大明律 · 集思阁
公侯私役官军凡公侯非奉特旨,不得私自呼唤各卫军官、军人前去役使。违者,初犯,再犯免罪,附过,三犯准免死一次。其军官、军人听从及不出征时,辄于公侯之家门首伺立者,军官各杖一百,罢职发边远充军,军人罪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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