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行御道凡午门外御道至御桥,除侍卫官军导从车驾出入,许于东西两傍行走外,其余文武百官、军民人等,无故于上直行及辄度御桥诸,杖八十。若于宫殿中直行御道者,杖一百。守卫官故纵者,各与犯人同罪。失觉察者减三等。若于御道上横过,系一时经行者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