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奸犯奸凡和奸杖八十,有夫杖九十,杖一百○强奸者绞,未成者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〇。
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,虽和同强论,其和奸、刁奸者,男女同罪。奸生男女,责付奸夫收养,奸妇从夫嫁卖,其夫愿留者听。若嫁卖与奸夫者,奸夫、本夫各杖八十,妇人离异,归宗,财物入官。○强奸者,妇女不坐。○若媒合容止通奸者,犯人罪一等,私和奸事者减二等论。若奸妇有孕,罗耋妇罪坐本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