伪造印信历日等凡伪造诸衙门印信及历曰符验、夜巡铜牌、茶盐引者,斩。有能告捕者,官给赏银五十两;伪造关防印记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告捕者,官给赏银三十两。为从及知情行用者,各减一等,未成者各又减一等。其当该官司知而听行,与同罪,不知者不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