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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律 · 卷20 斗殴
殴妻前夫之子
大明律 · 集思阁
殴妻前夫之子凡殴妻前夫之子者,减凡人一等,同居者又减一等,死者绞。
○若殴继父者,杖若六十,徒一年,折伤以上,加凡斗伤一等,同居者又加二等,至死者斩。〇。
其故般及来不曾同居者,各以凡人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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