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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律 · 卷18 贼盗
共谋为盗
大明律 · 集思阁
共谋为盗凡共谋为强盗,临夺造意者为窃,余人并为窃盗从。若不分赋造意者为窃盗从,余人并笞五十。以临时主意上盗者为窃盗首。
其共谋为窃盗,临时不行而行者为强盗。其不行之余及共为强盗者,不分首觉从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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