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吏律 · 卷2 职制
贡举非其人
大明律 · 集思阁
贡举非其人凡贡举非其人,及才堪时用,应贡举而不贡举者,一人杖八十,每二人加一等,罪止杖一百。所举之人知情与同罪,不知者不坐。
○主司考试艺业枝能而不以实者,减二等。〇失者各减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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