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作不如法凡造作不如法者,笞四十。若成造军器不如法,及织造段疋粗糙,毗所损财物及所费雇工钱重者,坐贼论。 其应供奉御用之物,加二等,工匠各以所由为罪。局官减王匠一等,人提调官吏又减局官一等,并均偿物价、工钱还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