盘诘奸细凡缘边关塞及腹里地面,但有境内奸䌷走透消息,于外人及境外奸细入境内探听事情者,盘获到官,须要鞫问,接引起谋之人,得实皆斩。经过去处,守把之人知而故纵及隐匿不首者,并与犯人同罪。失于盘诘耇杖一百,军兵杖九十。 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。 凡将马牛、军需、铁货、铜钱、段疋、细绢、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,杖一百。挑担驮载之人减二等。物货船车并入官,于内以十分为率,三分付告人充赏。若将人口、军器出秋关境及下海者绞,因而走泄事情诸斩。其拘侠官司及守把之人通同夹带,或知而故纵者,与犯人同罪。失觉察者减三等,罪止杖一百;军兵又减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