边境申索军需凡守边将帅,但有取索军器、钱粮等物,须要差人一行布政司,一行都指挥使,人一行五军都督府,一行合干部分,及具奏本实封御前。其公文若到,该部,五军都督府,须要随即奏闻区处,发遣差来人回还。

若稽缓不即奏闻,及各处不行依式申报者,并杖一百,罢职不叙。因而失误军机者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