冲突仪仗凡车驾行处,除近侍及宿卫护驾官军外,其余军民并须回避,冲入仪仗内者绞。若在郊野之外,一时不能回避者,听俯伏以待。其久武百官非奉宣唤,无故辄入仪仗内者,杖一百。典仗护卫官军故纵者,与犯人同罪,不觉者减三等。
凡有申诉冤抑者,止许于仗外俯伏以听。若冲入仪仗内,而所诉事不实者绞,得实者免罪。
凡军民之家纵放牲畜,若守卫不备,因而冲突仪仗者,杖坐卫坐背,卫八十。冲入皇城门内者,杖一百。